校內各單位: 2021年度河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已開始申報,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成果范圍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學社會科學類著作,必須以“2021年第1版第1次印刷”為準,;全國中文核心期刊〔2020〕和CSSCI來源期刊〔2021—2022〕(不包括擴展版,、來源集刊)上發(fā)表的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論文;人民網,、新華網,、光明網、大河網,、映象網等新聞網站理論頻道刊發(fā)的理論文章,;省部級(含省部級,下同)以上報紙發(fā)表的理論文章;省部級以上黨政機關(不含機關職能部門)采用的價值較高的調研報告,。 2.我校教師凡具備參評條件的均可參評(外省人員不能參評),,與省外人員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擔任第一主編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參評,。在港澳臺和境外出版,、發(fā)表的成果不能參評。 3.參評成果類型:專著,、翻譯論著,、教科書、工具書,、普及讀物,、考古發(fā)掘報告、古籍整理,、調研報告,、論文等。在國內用外文出版,、發(fā)表的成果,,論文需報全文的中文譯文,著作需報1萬字以上重要觀點摘要中文譯文,。 4.參評成果署名:著作類成果每項最多可署名7人,,必須是主編、副主編及前言或后記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期刊,、報紙、調研報告類成果每項最多可署名3人,,須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為準,。 已獲往屆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的成果,其新版本不能參評,;已獲上一年度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者,,其第一作者本年度不能參評;已連續(xù)兩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獲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二等獎的作者,,其成果本年度不能參評,;已獲其他省部級以上獎勵的成果不能參評;副廳級或者相當于副廳級以上的個人擔任第一作者或參與者的成果不能參評,;論文集,、新聞報道、文藝創(chuàng)作成果不能參評,;作者個人匯編以往公開發(fā)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論文集對待,,不能參評;未正式發(fā)表或出版的社科規(guī)劃項目成果不能參評,。 二,、參評成果條件 1.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著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創(chuàng)能力,推動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中國特色,、中原風格的哲學社會科學,。 2.申報成果須堅持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體現(xiàn)主體性,、原創(chuàng)性,、前沿性,,兼具專業(yè)性和可讀性,對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學科建設意義重大,;符合學術規(guī)范,,學風嚴謹、文風樸實,。 3.基礎理論研究方面的成果,,應具有原創(chuàng)性、開拓性和較高的學術思想價值,。應用研究方面的成果,,應對研究解決我國、我省當前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重大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有所創(chuàng)見,,具有現(xiàn)實性,、針對性和較強的決策參考價值。古籍整理應具有學術傳承創(chuàng)新價值,,在文獻考訂上有深入研究,。教科書、工具書應吸收和反映學術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對教學或科研有重要參考價值,。普及讀物應有較強的科學性,、知識性和可讀性,為廣大讀者所喜聞樂見,。翻譯論著不僅要看其譯文質量,、出版后的效果,還要看其對學科建設的意義,。被省部級以上黨政機關采用的調研報告,,要有采用機關的證明(以該機關正式文件2021文號形式)或省部級領導2021年批示,并具體說明采用后發(fā)揮的實際作用及經濟,、社會效益情況,。 三、獎項設置,、評獎標準及獎勵辦法 1.獎項設置 本次評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2.評獎標準 一等獎:在選題和內容上有重大創(chuàng)新,,對某一學科的發(fā)展作出較大貢獻,提出了新的重要觀點或結論,;對深入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有重要推動作用,;對解決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重大現(xiàn)實問題,特別是對省委,、省政府決策有重要參考價值,;在國內學術界有較大影響,有較高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 二等獎:在選題和內容上有創(chuàng)新,,對某學科或某領域的發(fā)展做出貢獻,提出了新觀點或新結論,;對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有推動作用,;能夠解決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實際問題;在國內學術界有一定影響,,有較高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 三等獎:選題和內容能發(fā)展、完善原有理論或提出新的觀點,;對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有一定推動作用,;對解決實際問題有一定參考價值;在省內學術界有影響,,有一定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 3.獎勵辦法 ①對獲獎者頒發(fā)河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獲獎證書。 ②一等獎獎金10000元,;二等獎獎金6000元,;三等獎獎金3000元,。 四、申報要求 1.社會科學處組織成果初評后統(tǒng)一上報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辦公室,,不受理個人申報,,最終解釋權歸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委員會辦公室所有。 2.每位作者只能申報1項,;集體項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報1項,。集體項目的申報及署名排序,,應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除第一作者外,,須在“主要參加者”欄中按順序填寫其他作者(河南省外的參加者不填寫),。 3.上報成果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著作、調研報告,、期刊發(fā)表的文章原件各1份(不是以第一作者申報的,,還需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棄申報的書面證明,須第一作者本人簽字),著作類成果CIP核字號網上檢索頁打印件1份(加蓋學院公章),原件作為檔案材料不再退回,; ②個人申報表(附件1)1式2份,、單位匯總簡表(附件2)1份(所在單位簽字蓋章); ③個人申報表,、單位匯總簡表(匯總簡表嚴格按照備注里的內容填寫)電子版,,兩表作者信息須一致。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4.成果獎申報表(附件1)中“第一作者單位意見”加蓋所在學院公章,;“初評單位意見”由學校填寫。 5.申報者須將成果申報材料裝入檔案袋,,檔案袋正面張貼成果獎申報表。著作類成果,、論文類成果還應在原件封面上標注申報者單位和姓名(河師大+姓名),。 6.申報受理時間:請于2022年8月30日17:00前報送至致遠樓504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請以學院為單位統(tǒng)一報送,,不接受個人申報。 7.各單位要加強對申報成果的意識形態(tài)審查,、形式審查和內容審查,,確保申報成果政治方向正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求和成果獎填報要求,。不符合相關要求的不予受理,?!?/span> 聯(lián)系人:陶 寧 電 話:3328863 社會科學處 2022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