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團委書記、副書記崗位職責
一、在校黨委和上級團委領導下,書記主持團委全面工作。
二、負責學校共青團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計劃的制定實施,及時向各級團組織布置工作,交流情況。
三、主持召開全體委員會、團委擴大會和工作例會,負責全團重大決策;及時傳達校黨委的指示和上級團委的決定,研究確定團的工作任務。
四、學習黨委和上級團組織有關青年團員工作的指示,組織團干部學習團的業(yè)務知識和工作方法,掌握團員、青年學生思想動態(tài),不斷提高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抓好團委班子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督促檢查團委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負責做好其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向校黨委提出團委干部的使用建議。
六、及時向校黨委和上級團委匯報請示工作。
七、及時了解團員青年的思想、學習和生活情況,了解分團委、團支部的工作或活動開展情況,了解和掌握團干的思想狀況和工作表現(xiàn),認真聽取團的基層組織和廣大團員的意見建議。
八、負責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學生競賽、志愿服務活動和“第二課堂成績單”活動的組織、管理及服務工作。
九、具體指導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青年傳媒中心、未來學院等學生組織開展工作,領導和組織各學生社團開展活動。
十、負責對違犯團紀的團員進行教育和處分。
十一、負責團費收繳及團委活動經(jīng)費的分配、管理工作。經(jīng)常檢查經(jīng)費使用情況。
十二、負責組織本部門全體同志的政治學習和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理論、政策和業(yè)務水平。制定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并督促檢查其履行情況;認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tài)等工作。
十四、認真完成校黨委、上級團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副書記在書記領導下做好分管工作,書記外出時,經(jīng)授權主持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