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丁倩 辦公電話:3328856 辦公室:文淵樓401A
一、負責宣傳和落實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管理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督促各單位履行實驗室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發(fā)生。
三,、牽頭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消除人員防護、實驗環(huán)境,、易燃易爆劇毒?;放c放射性物質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隱患,督促整改落實,。
四,、負責實驗廢棄物的回收、轉存,、處置工作,;負責實驗室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組織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包括危險化學品管理、緊急情況應對等方面,,提高實驗室成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六、承擔首問首辦責任,。
七,、負責梳理實驗室安全管理風險清單,提出并落實相應的防控措施,。
八,、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調查研究、數(shù)據(jù)整理和狀態(tài)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jù),。
九、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