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人才交流中心接到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工人技師崗位聘任工作通知后,及時向主管處長匯報,擬訂學校工人技師崗位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
2.向有關單位下發(fā)《關于進行工人技師聘任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師范大學工人技師崗位聘任申請表》,、《河南師范大學工人技師崗位聘任量化考核表》。
3.單位組織報名:
(1)單位組織應聘人員學習《河南師范大學工人技師聘任實施辦法》,;
(2)應聘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河南師范大學工人技師崗位聘任申請表》,涉及獎勵加分的人員,,向單位提交獲獎原始證件及其復印件一份,。
(3)單位審核應聘人員填寫的《河南師范大學工人技師崗位聘任申請表》(在此表“單位對應聘人所填內(nèi)容的真實性審核意見”欄填寫應聘人現(xiàn)從事的工作崗位、所填內(nèi)容是否屬實的意見,,在“單位對應聘人申請聘任的意見” 欄填寫是否同意聘任的意見),,填報《河南師范大學工人技師聘任量化考核表》;
(4)單位將《河南師范大學工人技師崗位聘任申請表》,、《河南師范大學工人技師聘任量化考核表》和涉及獎勵加分人員的獲獎原始證件及其復印件送交人才交流中心復核,。
4.公示應聘人員名單和量化考核結(jié)果,。
5.學校工人技師考核聘任小組根據(jù)崗位設置,、崗位要求及積分多少確定聘任人員名單,報校長辦公會批準,。
6.公示擬聘任人員名單,。
7.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簽訂聘任合同,,聘期一般為3年,。
8.將聘任人員的聘書、技師證書和聘任合同送交勞資科,,辦理工資審批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