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職業(yè)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和職業(yè)病造成傷殘或死亡后,,所在單位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勞資科,; 2.人事處,、校工會,、發(fā)生事故單位及相關單位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做出調查結論,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上報學校,; 3.學校研究決定認定為工傷的,,以文件確認; 4.經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傷殘鑒定,,享受相應工傷待遇,; 5.相關材料保存、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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