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完善我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初定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規(guī)〔2021〕7號)(附件1)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現(xiàn)將我校2024年第二批職稱初定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職稱初定范圍
此次職稱初定范圍主要面向當前入職報到且已簽訂聘用合同的新進博士人員,、此前通過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開招聘批復但尚未辦理職稱初定的人員及其他有職稱初定需求且符合職稱初定要求的人員,。
二,、職稱初定條件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原則
申報人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對于品行不端、弄虛作假等問題實行“一票否決”,。
(二)注重履職能力和工作實績的評價
申報人應當具有相應的基礎理論知識,、專業(yè)技術知識和工作能力,在我校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身心健康,,認真履行專業(yè)技術工作崗位職責,考核合格,。
(三)符合國家相應系列(專業(yè))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要求
有準入要求的職業(yè),,申報人應當具備相應有效的職業(yè)資格,。
(四)申報人職稱初定的基本條件
1.博士研究生畢業(yè)取得博士學位后,可初定中級職稱,。
2.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取得碩士學位后,,見習(試用)期滿,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申請首次職稱初定人員,,所學專業(yè)應與現(xiàn)從事專業(yè)一致或相近。
4.申報人在一個評審年度只能申報一個職稱,。
5.申報初定高校教師系列助教職稱,,須先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新進博士人員入職簽訂聘用合同后即可按規(guī)定申請初定中級職稱,,后續(xù)再根據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高校教師資格證書的申報,。未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者(新進博士人員除外),待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后,,再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辦理職稱初定。
特別提醒:對于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并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入校后均需申請初定初級職稱,。
三、職稱初定程序
(一)個人申請
1.申請人提供以下材料:①《河南師范大學接收XXX來校工作聘用合同》,,②最高學歷,、最高學位證書(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者,還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③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僅申報助教者提供)或其他有準入要求的職業(yè)資格證書,。
2.申請人提供④《職稱申報推薦誠信承諾書》(上聯(lián)需申請人簽字,下聯(lián)需申請人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見附件3),。
(二)單位考核
申請人提供⑤《職稱初定·單位考核報告》(需申請人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見附件4),。
上述材料中,①②③提供復印件,,④⑤提供原件,。申請人將上述有關材料報送至所在單位,單位填寫《2024年度第二批職稱初定人員信息匯總表》(見附件5),,統(tǒng)一于6月28日12:00前報送至勤政樓109室,,匯總表電子版請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其中,,材料④個人提交前請務必拍照留存,,以備填報河南省職稱管理服務平臺-職稱申報系統(tǒng)時使用。
(三)設置賬號
人力資源部審核個人申報材料后,,為符合職稱初定條件的申請人設置職稱申報系統(tǒng)登錄賬號,。設置賬號后,,個人方能登錄系統(tǒng)進行填報。
設置賬號前,,申請初定職稱人員須已領取社??ǎê幽鲜燃纯桑N搭I取者將無法設置賬號,,請務必于報送紙質材料前確保已成功申領社??ā?/span>社??ㄞk理地址:新鄉(xiāng)市人民路社保綜合辦公樓二樓(人民公園北門)或新鄉(xiāng)市市民中心二樓119窗口,,聯(lián)系電話:0373-3078496。
(四)申請人填報職稱申報系統(tǒng)
申請人登錄“河南省職稱管理服務平臺-職稱申報系統(tǒng)”,,依據《職稱申報系統(tǒng)填報說明》(見附件6)于7月3日18:00前填報完畢,。初定信息為個人在河南省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首次錄入信息,請務必仔細,、反復閱讀填報說明,,按照說明逐項、準確填寫,。
(五)學校審核
人力資源部根據職稱初定相關政策對申請人系統(tǒng)填報信息進行審核,。
(六)備案聘任
通過學校審核的職稱初定人員,按省廳要求備案職稱初定結果并聘任,。
四,、其他事宜
1.入職前已具備相應系列(專業(yè))職稱的人員,可以不參加此次職稱初定,。年度職稱資格確認,、認定或占崗聘任(轉評)工作,隨當年高校教師系列職稱評審工作一并進行,,具體請關注校園網主頁通知,。
2.對于公開招聘名冊備案批復前離職的人員,不再單獨辦理職稱證書,。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劉秋月
聯(lián)系電話:3326203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完善我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初定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規(guī)〔2021〕7號).pdf
2. 2024年3月以來新進博士人員名單(僅供參考).xlsx
人力資源部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