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電話:0373-3328873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要求:舉報或提供線索應當實名,線索應當包含被舉報人姓名、失范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和失范行為的基本情況等,并提供相關證據(jù)材料。
舉報內容: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fā)表、轉發(fā)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學生,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fā)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fā)生不正當關系,有任何形式的猥褻、騷擾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yōu)、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yōu)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學生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其他違反職業(yè)道德的行為(含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