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職稱評聘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豫人社職稱〔2013〕18號)和《關于印發(fā)河南師范大學職稱評審監(jiān)督暫行辦法的通知》(校監(jiān)字[2017]3號)等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就我校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提出以下紀律要求:
1,、嚴禁職稱申報人員、學科推薦考核小組提供或幫助提供虛假職稱材料,。
2,、嚴禁職稱申報人員以任何形式拉票賄評。
3,、嚴禁非職稱申報人員參與或幫助申報人以任何形式拉票賄評,。
4、嚴禁各級評審機構成員和工作人員接受職稱申報人員贈送的禮金(禮品)、宴請或參與職稱申報人員安排的消費活動等,。
凡違反上述紀律人員,,一經(jīng)查實,屬職稱申報人員的,,立即取消評審資格或評審結果,,并給予通報批評;屬參與,、幫助他人拉票人員的,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并給予通報批評,;屬各級推薦、評審組織成員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撤銷其評委或學科評議組專家資格,禁止其再參加評審工作,。情節(jié)嚴重的,,由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在對違反紀律個人進行處分的同時,,視情況對相關單位領導追究其領導責任,。
舉報電話:人力資源部 3323767 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 3325862
人力資源部 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