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和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做好我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稱“推免生”)工作,根據《河南師范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修訂)》(師大教〔2020〕9號)文件精神,現對《環(huán)境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2019年12月版)進行修訂。
一、目的及要求
(一)通過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激勵學生勤奮學習,積極創(chuàng)新,全面發(fā)展,成為社會和學科發(fā)展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提高我院推免生質量。
(二)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綜合考評,擇優(yōu)推薦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學院成立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簡稱“推免領導小組”)。
組 長:院長 黨委書記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 副院長(其中:教學副院長為常務副組長)
成 員:教學秘書、團委書記、系主任、畢業(yè)班輔導員及班主任
推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推免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
辦公室主任:分管教學副院長(兼)
副 主 任:教學秘書 團委書記
(二)推免領導小組職責
1. 依據學校相關制度,制定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
2. 參照學校制訂的推免生指標,確定各專業(yè)推免指標分配。
3. 審核推免生資格。
4. 根據推免成績計算排名方法,組織相關考核、統(tǒng)計工作。
5. 確定推免生名單,并公示、上報。
6. 參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共同研究、討論確定有關推免工作中的其他相關問題。
三、推薦條件
(一)我院正式注冊的全日制本科四年級學生。
(二)熱愛祖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遵紀守法,品學兼優(yōu),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質。
(三)英語水平達到國家CET-4成績425分(含)以上。雅思成績達到6.0或托福成績78分及以上。
(四)三年專業(yè)主干課成績排名位于本專業(yè)學生總人數的前30%(含)以內。有任意課程補考記錄者,三年專業(yè)主干課成績排名須位于前15%(含)。主干課指數學、英語、專業(yè)必修課及專業(yè)限選課中必選課的考試課程(由于每個年級每年的考試課程均有變化,因此每個年級、專業(yè)的主干課目錄由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和課程考核的實際情況確定,并于每年9月推免工作開始前公布)。
(五)參加國家和校級大學生科技創(chuàng)新項目,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較強,在各類競賽中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者,在校學習期間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以上刊物上發(fā)表論文者,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推薦。
(六)若專業(yè)水平特別突出,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不受推免條件中學業(yè)成績排名和英語水平的限制,可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不能超過學院分配名額的50%且不超過2人),接收單位須填報我校。
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級大學生比賽(不含分區(qū)賽、省賽)獲二等獎及以上的(團體賽以項目第一主持人為準)。競賽項目以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當年公布的高校競賽排行榜項目與“東芝杯”中國師范大學理科師范生教學技能創(chuàng)新大賽項目為準(項目名單具體以當年國家公布項目名單為準);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推薦:
1. 考試作弊及協(xié)同作弊者。
2. 受到校級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紀律處分者。
3. 推薦時已確定不能獲得學士學位者。
4. 曾有補考課程或考試無故缺考者。
四、報名時間和程序
(一)符合報名條件學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愿報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推免資格。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報名時需要提交個人書面申請書(本人手寫、簽名),并簽署參加推免的個人誠信保證書。
五、推免成績計算及排名方法
(一)三年主干課成績占70%。計算方法:(申請人三年主干課平均學分績點/5)×70。
(二)CET-6成績占10%。
CET-6成績計算方法:(申請人六級英語考試分數/710)×10。
CET-4成績占5%
CET-4成績計算方法:(申請人四級英語考試分數/710)×5。
(三)突出表現占20%(具體細則見附件)。計算方法:(申請人三年突出表現得分之和/本專業(yè)參加推免申請學生中三年突出表現得分之和的第一名的分值)×20。
(四)計算分數時,總分排名看小數點后兩位,若出現并列,再看第三位,依此類推。若出現并列,優(yōu)先考慮次序為:專業(yè)主干課程平均學分績點、突出表現成績、外語成績。
六、推免學生確定方式
(一)按專業(yè)主干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外語成績、突出表現成績三項得分總和進行排名;根據指標按專業(yè)分別依次排序確定。
(二)指標分配主要參照學校分配我院推免指標數和各專業(yè)本科生人數比例確定,各專業(yè)分配指標由整數部分和小數部分組成,各專業(yè)先取整數部分作為本專業(yè)推免指標;取整后剩余指標由環(huán)境科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兩個專業(yè)分配,則小數點后數值大的專業(yè)優(yōu)先。如果出現某專業(yè)符合申報條件人數或申請推免人數少于應分配的推免指標數,剩余指標由學院收回再進行統(tǒng)籌安排。
(三)人選確定后公示三個工作日,如果發(fā)現有不符合推薦條件或存在舞弊行為的學生,經核實后取消推免資格,推免資格依次按照排名后延。
(四)公示期結束后,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不得私自放棄推免資格,私自放棄者不準再參加當年的全國統(tǒng)一研究生考試,且失信記錄將計入個人檔案。
(五)獲得推免研究生資格的學生聯(lián)系專業(yè)須與本科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接收院校原則上須符合以下條件:
(1)環(huán)境科學、環(huán)境工程專業(yè)推免生需聯(lián)系河南師范大學環(huán)境學院,或中國科學院大學,或985大學,或有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含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或有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含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院校且導師為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
(2)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yè)推免生需聯(lián)系河南師范大學環(huán)境學院,或中國科學院大學,或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或有土木工程(含市政工程)/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含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院校。
(六)被推薦為免試研究生的學生不得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七、其它
(一)所有計分項目必須提供證明材料原始文件和復印件(計分項目對應原始材料日期為推薦當年8月31日(含)前,其中SCI論文以Online時間為準、外語成績以網上查詢成績?yōu)闇剩?/span>
(二)對已經獲得推免資格的同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推免資格:
1. 在第四學年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2. 畢業(yè)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含)以上成績。
3. 畢業(yè)時未正常獲得學士學位。
4. 政審不合格。
5. 受校級紀律處分,或有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6. 在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安全穩(wěn)定等方面違反學校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者。
7. 申請人提交材料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者。
八、附則
(一)本實施辦法由環(huán)境學院推免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原《環(huán)境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2019年12月版)同時廢止。
附件:環(huán)境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突出表現評分細則
河南師范大學環(huán)境學院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環(huán)境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突出表現評分細則
第一類:競賽獲獎(占35%)
競賽獲獎指由我校學工部(學生處)、教務處、團委、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黨團學部門組織的校級比賽,或經過以上部門選拔并推薦參加的國家、省(部)、廳(市)舉行的科研創(chuàng)新、教學技能、實驗技能、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學生基本技能競賽、田徑運動會(含球類專項競賽)等比賽獲獎,如:挑戰(zhàn)杯、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東芝杯、講/說課、職業(yè)規(guī)劃、科技文化藝術節(jié)等。校級趣味運動會參照田徑運動會等次分值的40%計分。上述未列出的比賽和非我院專業(yè)的比賽(如誠信校園行,法律/數學/外語等文化節(jié),體音美等非本專業(yè)技能競賽、專業(yè)特色鮮明或有一定參賽限制的比賽)不計分。
賽事級別認定原則:1.賽事為政府或行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單獨或聯(lián)合主辦的賽事,按照主辦單位性質、級別、影響等情況認定(如挑戰(zhàn)杯、互聯(lián)網+大賽等);2.賽事主辦單位是政府或行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聯(lián)合行業(yè)協(xié)會(學會、高校)主辦的比賽,須至少降低一個檔次進行認定(如深水杯、移動互聯(lián)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比賽等);3.其他學會、協(xié)會、研究會等獨立或聯(lián)合舉辦的比賽或高校(校企)之間自行聯(lián)合組織的比賽不予加分;4.參賽級別按照主辦單位級別或證書公章為準。
團體比賽如果設有團隊成員參加的個人比賽,個人獎項單獨評定,且團體總成績中有個人比賽成績的權重部分(如深水杯),則參加個人比賽的團體成員加分原則:1.當個人賽成績高于或等于團體成績的名次或等次,該成員加分按照個人賽成績加分,團體獎成績不再另行加分;2.當個人賽成績低于團體成績的名次或等次,該成員加分按照團體獎成績加分,個人賽成績不再另行加分。
參賽級別按照主辦單位級別或證書公章為準。不同類型及不同層次的比賽,可累計計算。具體情況如下:
類別 | 等次 | 國家級 | 省部級 | 廳市級 | 校級 | 說明 |
個 人 賽 | 一等獎 | 60 | 30 | 10 | 8 | 1.同一類型比賽的不同級別獲獎,或同年/屆/次的不同分項獲獎,按最高加分項計算,不累加(省部級及以上獲獎除外);2.有名次的比賽,第1名按一等、第2-3名按二等、第4-6名按三等,其它按優(yōu)秀獎計分;3.有特等獎的比賽,特等獎按一等獎計,以此類推。 |
二等獎 | 50 | 20 | 8 | 5 | ||
三等獎 | 40 | 10 | 5 | 3 | ||
優(yōu)秀獎 | 30 | 8 | 3 | 1 |
類別 | 排名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7名 | 說明 |
團 體 賽 | 有排序 | 60% | 40% | 30% | 20% | 各10% | 按照申報書或證書排序為準;成員參照按個人獎的級別、等次百分比計。 |
無排序 | 1-2人 | 3-5人 | 6-9人 | 10-12人 | 13-15人 | 只參與全程訓練沒有上場者每人參照按個人獎的級別、等次得分的20%計分。 | |
各50% | 各45% | 各40% | 各35% | 各30% |
第二類:科研成果(占35%)
一、科研論文
科研論文必須是指已經正式公開發(fā)表的論文(中文須正式出版,SCI論文以Online時間為準),論文要有我院教師的指導并有導師的署名(指導老師必須是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論文內容不能為導師本人或課題組老師所帶其他學生的科研成果內容,否則涉及到該種情況的導師、學生按照失信對待。河南師范大學環(huán)境學院必須是第一作者單位,共同一作按照實際排名對待。論文按篇(字數不少于2000字或兩個整版)計分,多篇累加。具體分值如下:
級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SCI | 一區(qū) | 80 | 40 | 5 |
二區(qū) | 50 | 25 | 3 | |
三區(qū) | 30 | 15 | 2 | |
四區(qū) | 15 | 8 | 1 | |
EI源(核心版) | 10 | 5 | 1 | |
中文一級頂尖 | 6 | 3 | ? | |
中文二級頂尖 | 4 | 2 | ? | |
中文核心(限環(huán)境/土木/市政類) | 2 | 1 | ? |
二、科技成果獎
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單位須為河南師范大學環(huán)境學院,時間為推免當年8月31日(含)之前在學期間成果獎勵。獲獎成果中必須有學生的成果體現,如自然科學類獎勵,論文中必須有學生的署名;成果結項、鑒定等要有學生的署名(原項目申報書有學生署名)。多項累計計算。具體分值如下:
級別 | 國家級 | 省部級 | 廳市級 | ||||||
等次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第1名 | 100 | 80 | 60 | 60 | 40 | 20 | 15 | 10 | 5 |
第2名 | 80 | 60 | 40 | 40 | 30 | 10 | 10 | 5 | 3 |
第3名 | 60 | 40 | 30 | 30 | 20 | 5 | 5 | 3 | 1 |
第4名 | 40 | 30 | 20 | 20 | 10 | 3 | 2 | ? | ? |
第5名 | 30 | 20 | 10 | 15 | 5 | 1 | 1 | ? | ? |
第6名 | 20 | 10 | 5 | 10 | 2 | ? | ? | ? | ? |
第7名 | 10 | 5 | 3 | 5 | 1 | ? | ? | ? | ? |
第8名 | 5 | 3 | ? | 3 | ? | ? | ? | ? | ? |
第9名 | 3 | 2 | ? | 2 | ? | ? | ? | ? | ? |
第10名 | 2 | 1 | ? | 1 | ? | ? | ? | ? | ? |
第11-15名 | 1 | ? | ? | ? | ? | ? | ? | ? | ? |
三、專利
專利類是指已經取得授權的發(fā)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兩種,且專利權人須是河南師范大學,專利可以是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成果或參與指導老師的課題研究內容。多項累計計算。具體分值如下:
類別 | 狀態(tài)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發(fā)明專利 | 授權 | 30 | 15 | 3 |
實用新型專利 | 授權 | 6 | 3 | ? |
第三類 榮譽類(占30%)
榮譽必須是在推免當年8月31日(含)前,由我校學生處、教務處、團委、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黨、團、學職能部門頒發(fā),或由上述部門推薦上級單位頒發(fā)的個人榮譽。同一學年獲得的同一類型的榮譽只取最高級別計分。集體榮譽不加分。下表未列出的榮譽稱號由學院推免領導小組議定。多項累計計算。具體分值如下:
級別 | 分類 | 綜合類 | 專項類 | ||||
級別 | A檔 | B檔 | C檔 | A檔 | B檔 | C檔 | |
國家級(由教育部、團中央、全國學聯(lián)頒發(fā)) | 分值 | 10 | 8 | 6 | 8 | 6 | 4 |
榮譽名稱 | 全國優(yōu)秀大學生 | ? | ? | 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全國優(yōu)秀團干 | 全國優(yōu)秀團員 | 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提名/大學生社會實踐之星/大學生百煉之星 | |
省部級(由省委各部門、高校工委、教育廳、團省委頒發(fā)) | 分值 | 5 | 4 | 3 | 4 | 3 | 2 |
榮譽名稱 | 省優(yōu)秀大學生 | 省三好學生 | ? | 省優(yōu)秀共產黨員/省優(yōu)秀學生干部/百佳團支書 | 省文明學生/省優(yōu)秀團員/省勵志成長成才優(yōu)秀標兵 | 省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學雷鋒先進個人 | |
市級(由新鄉(xiāng)市委、團市委頒發(fā)) | 分值 | 3 | 2.5 | 2 | 2.5 | 2 | 1.5 |
榮譽名稱 | 新鄉(xiāng)市優(yōu)秀大學生 | ? | ? | 新鄉(xiāng)市優(yōu)秀共產黨員 | 新鄉(xiāng)市文明學生 | ? | |
校級(由我校黨團學等職能部門頒發(fā)) | 分值 | 3 | 2 | 1.5 | 2 | 1.5 | 1 |
榮譽名稱 | 青年“五四”獎章 | 三好學生標兵 | 三好學生 | 十佳團干/十佳團員/優(yōu)秀共產黨員/校園之星 | 模范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干/校園之星提名 | 優(yōu)秀團員/文明學生/社會工作積極分子/社會實踐先進個人/軍訓(宣傳)先進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