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校研究生國家獎助學金發(fā)放工作的通知》教資助〔2016〕710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我校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各學院對基礎數據進行錄入,,來研究生院審核研究生檔案審核,,助學金審核階段:9月 23日——10月12日;
2,、各學院評選公示,、上報結果,進行系統錄入,,學院初審,,各學院公示結束時間不晚于10月12日;
3,、學校匯總,,審核:10月8日——10月12日,;
4、學校公示,、數據審核:10月13日—10月17日,;
5、學校對錄入數據審核,、修改,、最終上報時間:10月17日——10月19日;
6,、省資助中心審核,、學校修改、最終確定名單:10月20日—10月25日,;
二,、評選要求
1、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要認真按照《河南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方案(試行)》,,和本院相應的評審實施細則,,負責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和初評,并向學校提出推薦名單,。
2,、評審工作應當認真細致、公正透明,,按時完成,。各學院評審結果在上報以前應當向全體研究生公示五天。
二,、具體操作及要求
(一)研究生本人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一式2份,,提交成績單、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各學院公示結束后,將獲獎候選人的相關材料報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領導小組辦公室,,材料包括:1,、申請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2,、全院各年級綜合測評排名;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4、《2016年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匯總表》(附件2),;5,、《2016年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匯總表》(附件3),。附件2、附件3排名分先后次序,;6,、本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7,、學院評審工作總結報告,。
(三)填表要求: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需雙面打印,、工整填寫,、內容須填寫完整(手寫),蓋章齊全,,不得缺項,、漏項,不要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要隨意涂改,。
2、“申請理由”應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綜合素質,,字數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內,。
3、“推薦意見”應簡明扼要,,不要由其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班主任或導師,。
4,、“評審情況”由學院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填寫,由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簽名,。
5,、“基層單位意見”須由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6,、“培養(yǎng)單位意見”必須加蓋學校公章,不要以其他部門印章代替,。
7,、表中凡需簽名之處,必須由相關人員親手簽寫,,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請表上報一律使用原件,不要使用復印件或掃描件。
8,、《申請人基本信息表》見附件5,,該表用于數據錄入工作,必須打印,,不要手填,。
9、申請材料由河南省教育廳負責終審,,若申請材料填報不規(guī)范的,,教育廳將直接取消申請研究生的獲獎資格,相應名額作廢,。
10,、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以學院為單位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報送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領導小組辦公室,每位研究生的材料需裝入檔案袋中,,相關電子文檔以“xx學院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材料”為文件名壓縮后通過OA系統發(fā)至端木凡昌處,。
監(jiān)督和申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監(jiān)督電話:3329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