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學術〔2019〕4號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學風建設,,嚴格規(guī)范學術行為,,維護求真務實的學術氛圍,促進我校各項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依據(jù)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教技〔2011〕1號)和《河南省高等學校學風建設實施細則》,,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學風是高等學校的立校之本、發(fā)展之魂,。學術風氣是學術共同體及其成員在學術活動中表現(xiàn)出來的一種社會風氣,,是學者人格、學術精神,、學術取向,、學術方法、社會文化環(huán)境等多種因素的綜合反映,。高校學風建設既包括學生的學風,,也包括教師的教風。本細則側重于我校教師,、專職科研人員和在冊學生的學術研究領域,。
第三條 我校學風建設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為基本要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學術引導,,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方針,遵照《高等學??茖W技術學術規(guī)范指南》,、《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規(guī)范指南》和《河南師范大學學術道德與行為規(guī)范》,抵制破壞民族團結和宣揚宗教迷信的偽科學,,嚴格規(guī)范學術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huán)境和求真務實的學術氛圍。
第四條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學風建設要堅持教育和治理相結合,把學術道德,、學術規(guī)范作為我校師生道德培訓的重要內容,,使師生形成以遵守學術道德為榮、以違反學術道德為恥的榮辱觀,。要通過教育引導,、制度規(guī)范、監(jiān)督約束,、查處警示等途徑,,逐步構建優(yōu)良學風形成的長效機制。
第五條 建立健全學風建設工作機構和責任機制,。學校黨政“一把手”是學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分管相關工作的校領導組成的學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全校學風建設總體規(guī)劃和重大決策,制定學校學風建設年度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指導檢查全校學風建設工作,,審議學校學風建設有關制度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員由學校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出任,。具體負責具體執(zhí)行領導小組的決定,,定期檢查學院及有關部門學風建設工作實施情況,起草和發(fā)布學校年度學風建設工作報告,,處理學風建設日常工作等,。
第六條 校學術委員會按照《河南師范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負責學術評價,、學術發(fā)展,、指導全校學術規(guī)范教育、科研誠信宣傳,,咨詢學校委托的其他學術方面的重大決策等,。
第七條 校學術道德與倫理委員會作為學風建設的工作機構,按照《河南師范大學學術道德與倫理委員會章程》和《河南師范大學學術道德與行為規(guī)范》,,具體負責受理學術規(guī)范問題的舉報,,提供明確的調查結論和處理建議等事務。
第八條 學校各職能部門和各學院根據(jù)本單位職責和學校的統(tǒng)一部署,,切實做好相關制度建設和日常管理等各項工作,,保證學校學風建設工作的整體推進,向領導小組提交本單位學風建設年度工作總結,。
第九條 學院(部)是學風建設的責任主體和具體落實單位,,學院(部)主要負責人是學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學風建設工作,。我校將學風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指標納入班子考核,,實行問責制度。學院要將科研誠信納入教師和科研人員的年度考核,,并建立科研誠信檔案,。學院學術委員會負責指導本院系學風建設,承擔院系學術規(guī)范教育,、科研誠信宣傳,、學術評價、有關學術道德問題的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等工作,。
第十條 加強教師隊伍學風建設,,由人事處牽頭,科技處,、社會科學處配合制定有關教師學風建設工作相關制度,。以尊重人才成長和學術發(fā)展規(guī)律、重視科研創(chuàng)新和質量為原則,建立科學有效的評價考核機制,。充分發(fā)揮考核指標的導向作用,,避免片面地將學術成果、學術獎勵與物質報酬和職稱評定掛鉤,,全面考察師德,、教風,強化創(chuàng)新的質量和貢獻,。
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學術管理專項制度,。在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yǎng)過程中,逐步建立論文或實驗原始記錄檔案和檢查制度,、學術成果公示制度,、論文答辯前材料或實驗數(shù)據(jù)導師審查制度、學術成果備案制度,。進一步完善論文答辯,、文章發(fā)表、著作出版,、項目立項,、成果鑒定、職稱評定等方面的程序和制度,,強化信息公開,、材料復核、公示和投訴等制度,,增加科研過程和學術管理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條 我校學風建設信息實行全方位公開化。在學校網(wǎng)站開設學風建設專欄,,專欄涵蓋學風建設的領導機構,、規(guī)章制度、學術規(guī)范和工作總結等內容,,發(fā)布學風建設的實施情況,,公布學風建設的年度報告。及時對項目申報,、項目成果,、論文著作等進行網(wǎng)上公示,報道學風建設中的先進典型,,弘揚教書育人,、科研誠信和嚴謹治學的崇高品德,展示學校學風建設工作成效,。
第十三條 建立學術規(guī)范教育制度,,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學校把教育作為加強學術道德建設和學風建設的重要基礎,堅持教育引導,,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紀律,、學術規(guī)范指南和學校相關制度納入學校師生日常學習,、培訓內容和教育體系,針對不同對象特點各有側重,,做到科學精神教育,、科學倫理教育、學術規(guī)范教育,、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科研誠信教育的全覆蓋。
(一)在教師中重點開展科學道德,、教師職業(yè)道德和科研誠信教育,。由人事處牽頭,把學術道德教育和科學精神教育列入教師崗前和崗位培訓中,,把科研誠信納入教師和科研人員的年度考核內容,。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科技處,、社科處和學術委員會秘書處等部門共同組織開展每年一輪的科研誠信宣講教育活動,保證宣講教育全覆蓋,,積極引導教師熱愛科學,、追求真理,抵制投機取巧,、粗制濫造,、盲目追求數(shù)量的浮躁風氣和行為,把優(yōu)良學風內化為自覺行動,。督促教師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監(jiān)督,,認真審閱學生的實驗記錄和論文手稿,以嚴謹治學的精神和認真負責的作風感染教化學生,,力爭成為言傳身教的榜樣和教書育人的楷模,。
(二)在研究生中重點開展學術規(guī)范和科研誠信教育。由研究生院牽頭制定有關研究生學風建設工作制度,,將科研誠信和學術規(guī)范教育融入研究生的教學課程體系,,開設與學術規(guī)范教育相關的必修課程。組織開展科學精神與學術道德的專題培訓,。每年進行一次學術規(guī)范和科研誠信知識測試,。
(三)在本科生中重點進行科學精神與科學倫理宣講教育,。由學生工作部(處)牽頭,教務處配合,,制定有關本科生學風建設工作制度,,將科學道德和科學倫理等學風建設內容納入《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課程,組織開設《科學倫理》等公共選修課和講座,。各教學單位加強科學道德和學風宣講教育,,發(fā)揮教師在本科生學風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嚴肅考風考紀,,引導學生樹立誠信意識,,強調學術自律意識和自我道德養(yǎng)成。
第十四條 維護學術誠信,,嚴肅查處學術不端行為,。《河南師范大學學術道德與行為規(guī)范》是我校師生,、科研人員和服務管理人員參與學術活動的自律準則,,也是全校師生應該遵循的基本學術規(guī)范。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調查認定和處理應嚴格遵照《河南師范大學學術道德與行為規(guī)范》相關規(guī)定,,以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為原則,注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建立學風建設專項督查制度,。根據(jù)國家和省教育廳要求,結合我校相關單位學風建設情況,,定期開展學風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學校網(wǎng)站予以公布。
第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由校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