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師范大學委員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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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字〔2018〕106號中共河南師范大學委員會
關于加強領導干部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8年10月24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有關要求,切實加強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提高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執(zhí)行力,,保證學校各項戰(zhàn)略決策和工作部署的推進落實,,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的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意見,。
一、在本校攻讀學位,、能夠兼顧工作并認真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經考核合格的處級干部,,原則上可保留現(xiàn)任職務,表現(xiàn)優(yōu)秀的不影響按有關規(guī)定提拔使用,。
二,、脫產外出攻讀學位、訪學,、進修,、進站等的處級領導干部,外出時間不超過兩個學期(含兩個學期)者,,保留現(xiàn)任職務,;時間在兩個學期以上者,干部本人應辭去現(xiàn)任職務,,學??杀A羝涓刹考墑e,回校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妥善考慮職務安排問題,。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時間在一年(含一年)以上者,,免去現(xiàn)任職務,。
四、新提拔任職的處級領導干部,,任職第一年內不得外出脫產學習,。一個處級領導班子中,同一學期內一般不能同時有2名(含2名)以上領導干部外出脫產學習,。
五,、領導干部在脫產外出期間,如遇學校特殊事項需要返回履行職責時,,必須無條件服從大局,。
六、處級領導干部因事需要離崗,,必須經過批準,。處級副職領導干部,請假3天以內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人批準,;請假3天以上的,經其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后由分管校領導批準(學院黨組織副書記請假3天以上的,,經其所在學院黨組織書記同意后由分管校領導和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黨委副書記同時批準),。處級黨政正職,請假3天以內的,,由分管校領導批準,;請假3天以上的,,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由校黨委書記,、校長批準,。所有因私事離崗者必須到組織部辦理請銷假手續(xù)。因公外出超過3天以上者,,應通過適當方式告知組織部,。
七、領導干部經組織批準外出脫產學習或請假期滿,,應按時返回工作崗位,。未經組織批準逾期不歸或私自離崗,時間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學校根據(jù)情況作出免職或撤職決定。
八,、處級領導干部必須按要求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會議,,做好會議記錄,并按要求及時傳達會議精神,,認真予以貫徹落實,。沒有特殊情況不準代會,因故不能到會者必須請假,。一學期內3次無故不到會者通報批評,,一學期無故不參加會議者免去現(xiàn)任職務。
九,、干部申請因私出國(境)的,,需經組織、人事,、外事等部門審批備案,。在回國(境)后10天內,及時告知組織部,,并將所持因私出國(境)證件交由組織部集中保管,。
十、處級領導干部申報省,、校級特聘教授崗位時,,要書面申請辭去現(xiàn)任職務。申報成功并上崗后,,原則上免去現(xiàn)任職務,。
十一,、領導干部申請調出,,必須符合學校規(guī)定的調出條件,,提出調動申請未經研究或經研究不同意調動的,必須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在調動審批過程中,凡擅自離崗或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處級領導干部的調動,由組織部在考察考核,、通盤考慮的基礎上提出意見,,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黨委研究決定,。人事處具體承辦干部調動事宜,。
十二、職務發(fā)生變動的干部,,應自下文之日起一周內或按組織要求及時辦理交接手續(xù),,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十三,、對科級領導干部的管理,參照本意見執(zhí)行,。
十四,、本意見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黨委組織部提交黨委常委會議研究,。
十五,、本意見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關于加強領導干部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校黨字〔2008〕12號)同時廢止,。
中共河南師范大學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0月25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