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黨費收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黨費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水平,按照省委組織部和校黨委組織部的工作部署,院黨總支決定在全體黨員中開展黨費收繳專項檢查和整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整治黨員不按規(guī)定比例及時足額上繳黨費。
二、方法步驟
(一)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自查
黨支部要對在本支部的黨員2008年4月以來的工資收入情況、交納黨費情況,逐人逐月進行核查、比對,準確計算應繳黨費金額,幫助黨員搞清楚自己是否存在欠繳、少繳的現象。
2008年4月—2009年12月,每位黨員的工資結構和數額狀況可以到院總支辦公室進行查詢,并回顧以往黨費繳納情況。
2010年1月—2016年11月,每位黨員的工資結構和數額可以通過校《財務綜合查詢系統(tǒng)》查詢,并回顧以往黨費繳納情況。
部分黨員2008年4月—2016年6月黨費繳納情況已從原負責人處得知,具體繳費情況可以到院總支辦公室或各支部查詢。
黨支部要認真查找黨員交納黨費存根或憑證,為黨員提供真實數據。
(二)黨費收繳標準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guī)定》,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為基數計算交納黨費數額。事業(yè)單位在職職工黨員黨費繳納基數和標準如下:
1.黨費繳納基數
2008年至2011年,交納黨費的基數按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保留補貼、崗位補貼、房補、能源補、適當補貼之和減去稅款計算。
2012年至2013年,交納黨費的基數按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保留補貼、績效工資之和,減去稅款、公積金、失業(yè)金、養(yǎng)老金之和計算。
2014年,交納黨費的基數按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保留補貼、績效工資、崗位獎勵績效工資之和,減去稅款、公積金、失業(yè)金、養(yǎng)老金之和計算。
2015年,交納黨費的基數按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保留補貼、基礎性績效、獎勵性績效、績效工資、崗位獎勵績效工資之和,減去稅款、公積金、失業(yè)金、養(yǎng)老金之和計算。
2016年,交納黨費的基數按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保留補貼、基礎性績效、獎勵性績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之和,減去稅款、公積金、失業(yè)金、養(yǎng)老金之和計算。
2.黨員交納黨費比例
(1)在職教工黨員,每月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2)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下崗失業(yè)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3)其他人員中的黨員,組織關系在我校的,參照上述規(guī)定交納黨費。
(4)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5)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批準后,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相關材料報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三)補繳、上繳黨費
每位黨員按照黨費繳納基數和標準核算黨費欠繳、少繳情況,并填寫《2008—2016年黨員繳納黨費情況登記表》。
各支部根據黨員自查情況,收繳2008年4月—2016年11月黨員欠繳、少繳的黨費。
各支部對收繳的黨費進行匯總,并填寫《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和整改情況統(tǒng)計表》。
11月22日前各支部將補繳的黨費以現金或者交到支付寶賬號13525046383(姓名:王一平)。
(四)總結鞏固黨費收繳專項檢查和整改工作成果
各支部要對黨費收繳專項檢查和整改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不斷鞏固專項整改成果,提高繳納黨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從2016年12月開始,每位黨員自覺按照本人每月工資情況、依據相應標準交納黨費。今后如有工資變化,應及時進行調整,自覺、按時、足額向黨組織交納黨費。
三、相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工作
各支部要認真組織、督促指導,搞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注意做好思想工作
各支部要注意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黨員充分認識到,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是黨章對黨員的基本要求,是做合格黨員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確保自查整改工作穩(wěn)妥有序進行。
(三)建立完善黨費制度
各支部要以這次專項檢查為契機,健全專人管、足額收、及時繳、定期查的工作機制,推動黨費工作制度嚴格起來、執(zhí)行到位。黨員要主動、按時、足額交納黨費,不得無故拖延,不能由他人或組織墊交、扣繳。
附件:1、馬克思主義學院2008—2016年黨員交納黨費情況登記表
2、馬克思主義學院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和整改情況統(tǒng)計表
馬克思主義學院黨總支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