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學院研究生綜合測評細則暨評優(yōu)評先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弘揚“明德 正學 倡和 出新”的校風,全面提升研究生的科學文化素養(yǎng),培養(yǎng)新時代高素質綜合型人才,客觀地評價其綜合素質水平,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綜合測評的成績是在校研究生申請獎學金、評優(yōu)評先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綜合測評應堅持德才兼?zhèn)洌健⒐⒐_的原則,實事求是,程序合理,規(guī)范操作,科學評價。
第四條:在評獎學金的上一學年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與評選:
1.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分者;不遵守校規(guī)校紀者;不良道德行為者;
2.學位課成績低于75分者(不含75分);
3.非學位課成績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
4.學籍異動未滿一年者;
5.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者;
6.每年參加學校組織的學術沙龍活動少于3次(不包括3次)者;
7.每學期參加研究生開題、答辯者少于2次者;
8.參加專家講座少于5場,每學年少于10場者。
第二章 綜合評定內容和評定方式
第一條:素質發(fā)展綜合測評主要包括的內容:專業(yè)素質、科研素質、思想道德素
質、文體素質四個方面。
第二條:素質發(fā)展綜合測評實行量化考評,滿分為100分。專業(yè)素質占40%,科
研素質占40%,思想道德素質占10%,文體素質占10%。
第三章 測評內容
第一條:專業(yè)素質評定(40分):本年度英語六級/雅思6.5/托福95,加總分5分,
累計加分;專業(yè)課總分為35分,專業(yè)素質得分超過40分者按最高分40分計算。
專業(yè)課成績包括必修課成績和選修課成績,其中必修課成績總分為25分,選修課成績總分為10分。換算公式:(個人所得必修課總成績均數×20÷最高必修課總成績均數)+(個人所得選修課總成績均數×15÷最高選修課總成績均數)
第二條:科研素質評定(40分):科研素質總分為40分,得分超過40分者按
最高40分計算。
測評公式:個人所得分÷班級(學術)最高分×40
1.論文
在校期間,以河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為第一署名單位在體育科學(含SCI、SSCI一區(qū))加90分/篇;中國體育科技、北京體育大學學報、上海體育學院學報、體育學刊(含SCI、SSCI二區(qū))加60 分/篇;體育類CSSCI期刊(含SCI、SSCI三區(qū))加40分/篇;CSSCI加30分/篇;體育類中文核心期刊(含SCI、SSCI四區(qū))加30分/篇;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含EI)加20分/篇;國家CN期刊(學院導向)發(fā)表論文加 6分/篇。
注:以上論文的發(fā)表要求申請者應為獨著、第一作者或除導師外第一作者。
2.會議
體育類國際重點學術會議書面交流加10分/篇、墻報交流加15分/篇、專題報告加30分/篇;
體育類國際一般學術會議同體育科學大會、全國學生運動會科報會、學校體育科報會會議,書面交流加5分/篇、墻報交流加10分/篇、專題報告加20分/篇;
體育類全國二級學術會議或其它經學院認定的體育類二級學會會議論文投稿(僅限2篇):墻報交流加1分/篇、專題報告加3分/篇;學院研究生論壇獲獎(2分、1分)。
注:第一作者或除導師外第一作者,會議規(guī)定見附錄二。
3.課題
以河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為申報單位主持校級項目加5分,主持院級加3分
參與結項地廳級項目且進入前五名的加2分;
省部級、國家級項目不限名次加5分;
注:以上人員需出具相應的項目研究證明,立項、結項分別給予一半分,參與校級課題不加分,名次除主持人外計算。
4.獲獎
國際重點學術會議論文獲獎:一等獎30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10分;
國際一般及全國一級會議論文獲獎:一等獎20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5分;
全國二級學術會議及省級會議論文獲獎:一等獎3分,二等獎1分;
參與國家級成果獎及以上:一等獎25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8分(參與)
參與省部級成果獎及以上:一等獎20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5分(前七)
參與地廳級成果獎:一等獎3分(前五)。
注:以上人員需出具相應的獲獎證書或證明,同一成果獲獎按照最高計分,
累計。
其他
參編著作:導向性出版社8分,一般出版社3分。
第三條:思想道德素質(10分)
測評公式:所得分÷最高分×10
1.參加學校組織的學術沙龍活動3次以上者加3分(包括3次),主講一次加8分。
2.在參加完成每學期5場開題、答辯、專家講座的基礎上,每參加一場加1分。
3.獲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產黨員、優(yōu)秀團干、優(yōu)秀團員、文明學生者分別加10分,市級加5分、校級加2分;獲省級、市級、校級先進班集體、樣板黨支部、五四紅旗團支部等集體榮譽,其成員分別加10分、5分、2分。
注:同類稱號重復獲獎的按最高獎級別計分,不累加。
4.參加校、院志愿服務,每次加1分,最高5分,需出具校團委等部門證明。未經請假而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或遲到者,每次扣1分。
5.獲得校級文明及標兵宿舍的宿舍成員加2分/人次。
6.班級以上干部(本學院兼職輔導員)年度評價獲優(yōu)秀者加3-5分,兼職按最高分計,
累計加分。
7.助管年度評價獲優(yōu)秀者加3分,班干部同時兼任助管的
累計加分。
第四條:文體素質(10分)測評公式:所得分÷最高分×10
1.通過學院或職能部門派出代表學校參加國家、省級比賽者加5、3分,獲得前8名次由高到低依次相應加20、18、16、14、12、10、8、6分;14、12、10、8、6、4、3、2分。
2.代表班級參加校、院級體育比賽者,每人加1分,獲得前5名次由前到后依次相應加5、4、3、2、1分。
注:1-2條獲獎等級參照獲獎名次。
3.通過學校、學院派出代表學校參加國家級、省級、校級組織的體育比賽活動中擔當裁判者分別加6、4、2分/次。
4.獲院“優(yōu)秀實習標兵”加5分,“優(yōu)秀實習生”加3分。
5.獲院“研究生教學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分別加5、3、1分。
6.“互聯(lián)網+”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挑戰(zhàn)杯”中國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計劃競賽、“挑戰(zhàn)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等技能大賽、演講比賽,獲得國家級、省級、校級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分別加20、18、15;15、8、5;5、3、1分,參與者加1分。
7.參加校、院組織的文藝活動演出者每人加1分/次。
8.在市級及以上媒體發(fā)表宣傳稿加5分/篇;河師大網站(含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體)發(fā)表宣傳稿加2分/篇;河師大報、青春在線(校團委)、廣播站、體育學院主頁等發(fā)表宣傳稿加1分/篇。以上均限前2名,宣傳報道須以宣傳我院活動為主。
注:1-7條需出具相應證書或證明,同一成果按照最高級別加分,
累計。
第五條:扣分項目
1.考試作弊者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扣10分,取消其評優(yōu)評先一切資格。
2.無故缺課3次以上者,取消其評優(yōu)評先一切資格。
3.參加校、院組織的學術講座、學術論壇不夠5次/學期,取消其參與一等、二等獎學金和評優(yōu)評先資格。
4.參加學院論文開題、論文答辯等活動少于2次以下者取消其參與一等、二等獎學金和評優(yōu)評先資格。
5.公益勞動、班會等集體活動,未經請假而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或遲到者,每次扣1分,超過3次取消其參與一等、二等獎學金和評優(yōu)評先資格。
第四章 附則
第一條:綜合測評以年級專業(yè)為單位,對全體在校生進行測評,每年9月份對研
究生上一學年的綜合表現(xiàn)進行測評。
第二條:研究生對測評結果有異議,可以以書面形式申請復議。
第三條:綜合測評結果作為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標兵和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獎
學金評選及組織發(fā)展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本測評總分為100分,綜合測評評分按分數高低排列。
第五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附錄一:體育學院研究生論文發(fā)表導向性期刊及會議目錄 | ||
序號 | 期刊名稱 | 分類 |
1 | 體育科學 | 核心期刊 |
2 | 中國體育科技 | 核心期刊 |
3 | 北京體育大學學報 | 核心期刊 |
4 | 武漢體育學院學報 | 核心期刊 |
5 | 上海體育學院學報 | 核心期刊 |
6 | 西安體育學院學報 | 核心期刊 |
7 | 天津體育學院學報 | 核心期刊 |
8 | 成都體育學院學報 | 核心期刊 |
9 | 體育學刊 | 核心期刊 |
10 | 體育與科學 | 核心期刊 |
11 | 沈陽體育學院學報 | 核心期刊 |
12 | 廣州體育學院學報 | 核心期刊 |
13 | 山東體育學院學報 | 核心期刊 |
14 | 首都體育學院學報 | 核心期刊 |
15 | 體育文化導刊 | 核心期刊 |
16 | 體育學研究 | 核心期刊 |
17 | 中國運動醫(yī)學雜志 | 核心期刊 |
18 | Journal of Science in Sport and Exercise | 核心期刊 |
19 | Journal of Sport and Health Science | 核心期刊 |
20 | Sports Medicine and Health Science | 核心期刊 |
21 | 哈爾濱體育學院學報 | 一般期刊 |
22 | 南京體育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 | 一般期刊 |
23 | 體育成人教育學刊 | 一般期刊 |
24 | 吉林體育學院學報 | 一般期刊 |
25 | 體育研究與教育 | 一般期刊 |
26 | 河北體育學院學報 | 一般期刊 |
27 | 浙江體育科學 | 一般期刊 |
28 | 體育科研 | 一般期刊 |
29 | 湖北體育科技 | 一般期刊 |
30 | 體育科學研究 | 一般期刊 |
31 | 遼寧體育科技 | 一般期刊 |
32 | 四川體育科學 | 一般期刊 |
33 | 福建體育科技 | 一般期刊 |
34 | 山東體育科技 | 一般期刊 |
35 | 安徽體育科技 | 一般期刊 |
36 | 中國體育教練員 | 一般期刊 |
37 | 體育科技文獻通報 | 一般期刊 |
38 | 體育科技 | 一般期刊 |
39 | 體育教學 | 一般期刊 |
40 | 青少年體育 | 一般期刊 |
41 | 中國學校體育 | 一般期刊 |
注:包括未列公辦本科院校學報。如有會議或新增期刊,將通過學院學術委員會進行認定。
附錄二:體育學院研究生論文發(fā)表導向性會議
一、國際學術會議。
1.國際重點學術會議:體育類國際重點學術會議為奧運會、亞運會科學大會,論文錄取形式分口頭報告、墻報交流和書面交流。
2.國際一般學術會議:經學院審批同意參加的其它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錄取形式為口頭報告(含大會報告或專題報告)。
二、全國一級學術會議。
1.全國一級學術會議是指中國科學技術協(xié)會所屬的全國一級學會主辦的全國性綜合學術會議。
2.體育類全國一級學術會議為中國體育科學學會主辦的“全國體育科學大會”,論文錄取形式分口頭報告、墻報交流和書面交流。
3.“全國運動會體育科學論文報告會”和“全國大學生運動會科學論文報告會”學校視同為全國一級學術會議,論文錄取形式分專題報告、墻報交流和書面交流。
三、全國二級學術會議。
1.全國二級學術會議是指中國科學技術協(xié)會所屬的全國一級學會的分支機構主辦的全國性學術會議。
2.體育類全國二級學術會議為中國體育科學學會所屬的分會主辦的全國性專業(yè)學術會議,論文錄取形式分口頭報告(含大會報告或專題報告)、書面交流。
3.國家體育總局各項目協(xié)會、研究會等主辦的全國性學術會議學校視同為全國二級學術會議,論文錄取形式為口頭報告(含大會報告或專題報告)。
4.“全國青年體育科學學術論文報告會”和“全國體育博士高層論壇”學校視同為全國二級學術會議,論文錄取形式分口頭報告(含大會報告或專題報告)、書面交流。
注:參與各類獎學金評定的期刊論文、會議需在評定要求的時間范圍;
有學術不端行為者取消一切評優(yōu)評先資格;
在非法刊物上或會議刊發(fā)論文者,學院將通報批評。
河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