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項目”(含已獲批地方創(chuàng)新子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部):
為做好國家留學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項目”(含已獲批地方創(chuàng)新子項目)選派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與選派計劃
1.2023年地方合作項目(含已獲批地方創(chuàng)新子項目),教育廳共計選派120名,;
2.經河南省教育廳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協(xié)商,,河南省將繼續(xù)實施2019年“‘三區(qū)一群’國家戰(zhàn)略發(fā)展急需人才國際合作培養(yǎng)項目”。作為該項目主要實施單位,,2023年我校計劃選派5名,。其中:高級研究學者1名,訪問學者3名,,博士后1名,。
二、資助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資助期限為3-6個月,;
2.訪問學者資助期限為3-12個月,;
3.博士后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三,、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為我校正式在崗工作人員,,符合《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及《2023年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所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原則上現有主持或參與研究的項目或課題,出國研修計劃應與其在研項目或課題以及所在單位重點工作密切相關,。
2.高級研究學者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訪問學者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學位時間不超過3年(含3年),。
3.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合格標準者亦可申請,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外語考試證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試成績單復印件),。此類人員被錄取,,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參加WSK/TOEFL/IELTS等考試,獲得相關培訓結業(yè)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后方可派出,?!锻庹Z合格條件》見附件1。
四,、相關要求
1.2023年地方合作項目(含已獲批地方創(chuàng)新子項目)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均為2023年5月1日至5月15日,。
2.“地方合作項目” 留學專業(yè)及留學院校不限;
“地方創(chuàng)新子項目”留學專業(yè):國家糧食戰(zhàn)略安全,、城鄉(xiāng)綠地資源建設,、綠色化學與電源材料、智能裝備制造,,或涉及以上專業(yè)的交叉學科領域,。
“地方創(chuàng)新子項目”留學院校如下:
國家 | 外方院校 |
匈牙利 | 圣伊斯特萬大學; |
波蘭 | 波茲南生命科學大學 |
哈薩克斯坦 | 塞弗林農業(yè)技術大學 |
瑞典 | 隆德大學,、烏普薩拉大學 |
加拿大 | 滑鐵盧大學,、達爾豪斯大學 |
美國 | 加州大學Irvine分校、懷俄明大學,、堪薩斯州立大學,、內布拉斯加林肯大學、印第安納大學普渡大學,、紐約州立大學 |
韓國 | 漢陽大學 |
丹麥 | 奧胡斯大學 |
俄羅斯 | 托木斯克理工大學 |
澳大利亞 | 昆士蘭大學,、伍倫貢大學 |
日本 | 岡山大學 |
英國 | 雷丁大學 |
意大利 | 泰拉莫大學 |
如“地方創(chuàng)新子項目”申請人擬留學院校不在上述所列,可提前聯系準備院系間交流協(xié)議(中外文),,以便學校提前向留基委申請新增留學院校,。
3.各學院(部)可按照學科專業(yè)建設發(fā)展及人才培養(yǎng)梯隊建設需要,遴選推薦優(yōu)秀中青年骨干教師申報公派留學項目,。經學院推薦至“地方合作項目創(chuàng)新子項目”當年未被選派人員,,可根據申請人條件推薦申報“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或納入“地方合作項目創(chuàng)新子項目”下一年度選派計劃。
4.申請人務必提前與國外院校及導師充分溝通,取得擬訪學國外院校正式邀請函(正式邀請函要求見附件2),。
5.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學術誠信,、身心健康情況,、綜合素質、學術發(fā)展?jié)摿?、出國留學必要性,、留學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后,并在《所在單位推薦意見表》(見附件3)中對上述表現做出評價,。
6.如申請人項目獲批,,請務必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出國。如確實無法成行,,須至少在留學資格失效前1個月提交放棄留學資格申請,,獲得批準后,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如未提交放棄留學資格申請,,則5年內無法申請任何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五,、選拔程序及提交材料
1.選拔程序: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材料審核,、評審推薦,、全校公示、學校上報,、國家評審,、確定錄取、錄取派出,。
2.提交材料:
①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正式邀請函,;
②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③《河南師范大學教職工公派出國留學審批表》(見附件4),、《所在單位推薦意見表》經所在學院及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簽章)。
④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導出申報表,。
請于2023年5月10日前將以上申請材料紙質版按照《應提交材料》(見附件5)順序整理后,提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電子版發(f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學校將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要求進行審核推薦,。
申請人可登錄國家留學網查詢相關項目更多信息。如有疑問,,請加入“河南師大公派留學人員交流微信群”或致電國際合作與交流處進行咨詢,。
聯系人:薛敏 電話:3377662
附件: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