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備2017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根據(jù)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豫外組辦【2016】8號)《關于做好2017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申報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豫外組【2016】2號)《關于印發(fā)河南省加強和改進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要求,,使用事業(yè)單位經(jīng)費(含科研經(jīng)費)的出國(境)人員,,將納入臨時因公出國(境)管理并統(tǒng)一向河南省外僑辦進行計劃報備(總批次和人數(shù)),,未報備的和經(jīng)審核未納入年度計劃的,,省外僑辦不再受理其當年因公臨時出國(境)申請。為做好我校2017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報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備范圍
1.進行對外學術交流合作的教學科研單位,。
2.出國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學術訪問,、出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以及執(zhí)行國際學術組織履職任務等教學科研人員,。
二、報備原則
1.嚴格控制出訪團組成員數(shù)量和在外停留天數(shù),。在保證完成出訪任務的前提下,,出訪團組成員數(shù)量要少而精,。因公出國(境)團組,每個出訪團組人員總數(shù)不超過6人,,出訪一個國家不超過5天,,兩個國家不超過8天,出訪三個國家不超過10天,,出入境總天數(shù)以證照上出,、入境部門印戳為準。
2.教學,、科研人員出國(境)執(zhí)行明確的學術交流合作任務,,團組人數(shù)、在外停留天數(shù)根據(jù)實際任務需要安排,。
3.報備計劃要本著優(yōu)先保證學科建設,、人才培養(yǎng)、科研合作和對外交流的需要,,不得因人找事,,不得編報照顧性和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重復性,、考察性出訪,;不得同一單位正副職同團出訪;不得一人同時參加兩個及以上團組,;嚴禁攜帶配偶和子女同行,;申報計劃要與實際出訪任務保持一致。
4.參加中央,、省直單位及其他單位的雙跨團組均須列入年度出訪計劃,。
5.專程赴與我國接壤的毗鄰國家以及泰國、柬埔寨,、孟加拉國,、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以及香港,、澳門地區(qū)進行學術交流的團組不納入限量管理,,不計入各部門和個人年度出訪批次,但均須填報報備,。
三,、報備要求
1.每個出訪項目均要撰寫《可行性論證報告》(見附件一),出訪任務必須詳實具體,,出訪任務不明確的團組將不予列入年度計劃,。
2.請嚴格區(qū)分一般性工作交流和對外學術交流合作計劃,按照任務性質,、人員身份認真填寫《2017年度縣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申報表》,、《2017年度縣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匯總表》,、《2017年度教學和科研人員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團組備案表》、《2017年度教學和科研人員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團組匯總表》(見附件),,經(jīng)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以院系處室為單位于2016年12月5日17:00前將紙質版匯總報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電子版發(fā)送至 [email protected],。
此次計劃報備為2017年度我校各類人員出國(境)的總量,,無報備計劃將影響后續(xù)的出國(境)任務審批工作。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及時通知到每位老師,,做好單位整體計劃報備工作,學校將根據(jù)省外僑辦的要求和各單位的計劃,,審核匯總后,,統(tǒng)一上報。
聯(lián)系人:薛敏 聯(lián)系電話:0373-3326232
附件二:2017年度縣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申報表.xlsx
附件三:2017年度縣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匯總表.xlsx
附件四:2017年度教學和科研人員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團組備案表.xlsx
附件五:2017年度教學和科研人員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團組匯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