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屆畢業(yè)生論文工作的具體安排
工作內容 | 完成時間 | 負責人 |
選題,提交題目審批表 | 1月1日前 | 指導教師、教研室主任 |
開題,提交開題報告 | 1月15日前 | 指導教師、教研室主任 |
填寫設計任務書 | 2月10日前 | 學生、指導教師 |
收集資料,撰寫初稿 | 4月15日前 | 學生、指導教師 |
中期檢查 | 4月5日前 | 論文工作領導小組 |
修改定稿、盲審 | 4月25日前 | 學生、指導教師 |
評閱 | 5月10日前 | 指導教師、教研室主任 |
組織答辯 | 5月17日前 | 指導教師、教研室主任 |
提交論文資料 優(yōu)秀論文及其簡介 | 5月20日前 | 指導教師 教研室主任 |
總結 | 6月6日前 | 教學秘書 |
注:
1、 開題由指導教師負責,最少有3名具有指導資格的教師,盡量以本學科的為主。
2、 答辯委員會設主席1人,一般為該學科教研室主任或學術委員會成員;委員2-4人。答辯規(guī)定按程序進行,由學生擔任秘書負責記錄, 答辯小組及答辯學生分組名單必須打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