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檔案室檔案保管制度(修訂稿)
為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檔案的利用,特制訂本制度,。
1,、必須建立各類檔案歸檔文件目錄、案卷目錄,、案卷目錄登記簿,、案卷統(tǒng)計簿等賬冊,定期進行清點核對,,做好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處理。
2,、接收檔案時要編制移交檔案清冊,,辦理交接手續(xù).做到簽署完備,并及時分類,、登記,、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
3,、各類檔案入庫時,應檢查賬,、物是否相符,。以全宗為單位按不同門類、不同載體,依檔號順序排列,。
4,、檔案調閱完畢,必須及時入庫,,上架時要仔細核對檔案柜標識號和檔案號是否一致,,避免排列錯誤。
5,、到期檔案的銷毀,,按鑒定銷毀制度辦理,任何檔案工作人員不得自行銷毀檔案,。
6,、如遇檔案遺矢或損壞.直接責任人或保管人需及時寫出書面情況報告,按《檔案法》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理,。未經(jīng)批準.保管人員不得將有關案卷、目錄擅自注銷,。
7,、檔案人員在調離或退休時,,應辦理完檔案交接手續(xù)后再離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