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河南省相關調劑招生政策和河南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接收調劑工作辦法》要求,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接收調劑專業(yè)
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中,,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碩和材料與化工專碩具有部分缺額,,具體詳見下表。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習方式 | 擬接收調劑人數(shù) | 備注 |
0805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僅招收全日制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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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600 | 材料與化工 | 僅招收全日制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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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河南省、我校招生簡章及我校調劑復試辦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2.考生的“報考學校”,、“報考學院”,、“報考專業(yè)”,、“報考學習方式”,、“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任何一項發(fā)生變化均屬于調劑,。
3.所有調劑工作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的網(wǎng)上調劑系統(tǒng)中進行,。
4.調劑考生單科分數(shù)和總分需達到我校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shù)線。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政治 | 外語 | 業(yè)務課1 | 業(yè)務課2 | 總分 |
0805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37 | ≥37 | ≥56 | ≥56 | ≥273 |
085600 | 材料與化工 | ≥37 | ≥37 | ≥56 | ≥56 | ≥273 |
5.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6. 學歷(學籍)校驗存疑的考生,須能提供相應的支撐材料或證明,。
7. 符合我院相應專業(yè)的調劑報考條件(詳見附件),。
請考生認真閱讀調劑報考條件中關于考生報考專業(yè)、科目及學術要求的內容,。
三,、調劑工作安排
1.調劑志愿填報開通
我院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放調劑志愿填報時間為:4月8日00:00,預計關閉時間為:4月8日12:00,。后續(xù)我院將根據(jù)考生調劑報考情況,、復試情況等,確定是否再次開放調劑意向,。請各位考生關注我院發(fā)布的調劑信息,,及時登陸“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s://yz.chsi.com.cn)”查閱我院發(fā)布的調劑需求,及時填報調劑志愿,。
2. 復試形式
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線下復試”的形式進行,。
3. 復試時間和地點
學院調劑考生的復試時間擬定為2024年4月9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見報到當天通知,。
參加復試的考生請于4月9日13:00前報到,,報到地點:東校區(qū)綜合實訓樓1017辦公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請?zhí)崆半娫捳f明情況,,并于參加完復試后進行資格核驗),。考生報到時,,我院會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現(xiàn)場核驗,,請考生按要求提交材料。
具體安排如下:
(1)專業(yè)知識考試(時長1小時,,東校區(qū)綜合實訓樓1113),;
(2)外語復試和綜合面試(東校區(qū)綜合實訓樓1113候場)。
4. 復試名單
調劑意向關閉后,,我院會根據(jù)調劑報考情況,,結合擇優(yōu)原則和差額比例,,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差額比例為1:1.2,。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實際生源數(shù)進行。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后,,我們將通過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調劑服務平臺向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已接收復試通知的考生憑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入校參加復試,,我院不再發(fā)放復試通知書,,復試名單另行發(fā)布。
5.材料提交及資格審查
考生在復試前須準備復試材料,,接收復試資格審查,。請各位考生應在學院規(guī)定的4月8日20:00前(如因特殊原因未及時上傳材料的考生,請?zhí)崆半娫捳f明情況,,參加完復試請及時上傳),,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考生端”(網(wǎng)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該系統(tǒng)僅支持電腦端,,推薦使用谷歌瀏覽器(Chrome)或火狐瀏覽器(FireFox)訪問)中提交相應材料的電子版,,接受初步資格審查。提交材料列表中1-6項為必須材料,,所有考生均應提交,。其余材料考生可自主決定是否提交(補充材料提交時,考生需按次序,,將材料按順序合并為一個PDF文件),。
材料列表如下:
序號 | 材料名稱 | 是否必須 |
1 | 二代居民身份證 | 是 |
2 |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分段取得學歷者的所有畢業(yè)證書) | 是 |
3 | 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 是 |
4 | 網(wǎng)報學籍學歷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需提供的支撐材料 | 是 |
5 | 誠信復試承諾書 | 是 |
6 | 政審表 | 是 |
7 | 享受其他加分政策須提交:服務期滿合格證明,。其余考生,不需提交,。 | 否 |
8 | 專家推薦信 | 否 |
9 | 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榮譽獎勵 | 否 |
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時間:4月8日20:00,。學院將于考生報到時,,對考生填報的所有材料原件進行審核,請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關準備,,以備核驗,。
四、復試內容及復試各項成績構成
(一)復試內容
主要包括外語測試,、專業(yè)測試(筆試),、綜合面試等,。
1. 外語測試
考核內容包含聽力、口語和專業(yè)外語,。復試面試中的獨立環(huán)節(jié),。百分制,單獨打分,,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 專業(yè)測試(筆試)
材料合成與表征專業(yè)知識(參考教材:《材料分析方法》(第 2 版),,杜希文,、原續(xù)波主編,天津大學出版社,;《材料合成與制備》,,馬景靈主編,化學工業(yè)出版社),。詳見《2024年河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內容,。
百分制,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 綜合面試
專業(yè)知識面試,。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事業(yè)心,、責任感,、協(xié)作性、心理健康情況等,,以及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和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對往年研究生考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由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在面試過程中對這些考生加強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復試小組實行每生打分制,,嚴格按照面試項目打分,,成績以百分計,計入復試總成績,。
4. 同等學歷考生加試(需要加試的考生,,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同等學歷考生需加試材料物理性能和有機化學,每門分值為100分,。復試用書參考招生簡章,。加試考生請攜帶初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加試方式為筆試,。
(二)復試各項成績構成
1. 總成績= 初試成績÷5 × 60% + 復試成績×40%
2. 復試總成績中各項目占比如下表所示:
分類 | 專業(yè)名稱 | 考試科目占比(%) | |||
外語復試 | 專業(yè)測試 | 綜合面試 | 合計 | ||
學術學位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20 | 20 | 60 | 100 |
專業(yè)學位 | 材料與化工 | 20 | 20 | 60 | 100 |
五、調劑錄取規(guī)則
我院在“程序公開,、分類排隊,、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下,按照分專業(yè)計劃招生人數(shù),,依據(jù)綜合成績和實際剩余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自行放棄錄取的考生除外),,上報研究生院審定后,進行公示,。
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1.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
2. 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擬錄取,。
3. 專業(yè)課單科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擬錄取。
4. 外國語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擬錄取,。
5. 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擬錄取,。
特別說明:
1. 調劑的考生,,必須由接收調劑專業(yè)進行復試。對于已經(jīng)參加過我校專業(yè)測試的考生,,調入專業(yè)可自行決定是否再次進行專業(yè)測試,,但必須重新組織綜合面試。
2. 若有待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則學院可視具體情況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已在調劑系統(tǒng)內接收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的考生不予遞補。
3. 我院可向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情況,,必要時派人進行外調,。函調和外調有關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單位組織(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擬錄取及后續(xù)安排
學校研究生領導小組對擬錄取名單審核通過后,學院會通過調劑服務系統(tǒng)對擬錄取考生發(fā)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收待錄取,。
考生需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進行體檢。擬錄取考生,,可自行到國家二級以上醫(yī)院(或河南師范大學校醫(yī)院)進行體檢,,并于5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體檢報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體檢按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進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
七,、咨詢電話
歡迎全國各地優(yōu)秀考生向我院申請調劑。
聯(lián)系人: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373-332803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申訴渠道
學院申訴電話:0373-3328030
學校申訴電話:0373-3329034(研究生院),、0373-3328280(紀委)
九、附則
本方案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河南師范大學相關調劑招生政策為準。后續(xù)若發(fā)布新的調劑批次,,復試安排另行通知,。
河南師范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4年4月7日
附件:
調劑考生的一志愿專業(yè)范圍及相關學業(yè)要求
待調劑專業(yè) | 調劑考生一志愿專業(yè)范圍 | 初試科目及成績要求 | 其它學業(yè)要求 | 備注 |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位類別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政治 | 外國語 | 業(yè)務一 | 業(yè)務二 | 總分 | ||
0805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學碩 | 0803 | 光學工程 | ≥37 | 201 ≥37 | 301或302 ≥56 | 不限 ≥56 | ≥273 | 調劑復試資格的優(yōu)先順序依次為: 1. 報考專業(yè)相同且前置專業(yè)為材料相關 2. 報考專業(yè)相同 3. 0856材料與化工、0817化學工程與技術,、0830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0857資源與環(huán)境、0877納米科學與工程,,或前置專業(yè)為材料相關 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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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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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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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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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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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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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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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 生物醫(yī)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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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5 | 軟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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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 | 電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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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6 | 材料與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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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 | 資源與環(huán)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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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7 | 納米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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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600 | 材料與化工 | 專碩 | 0803 | 光學工程 | ≥37 | 201或204 ≥37 | 301或302 ≥56 | 不限 ≥56 | ≥273 | 調劑復試資格的優(yōu)先順序依次為: 1. 報考專業(yè)相同且前置專業(yè)為材料相關 2. 報考專業(yè)相同 3. 0805材料科學與工程,、0817化學工程與技術、0830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0857資源與環(huán)境,、0877納米科學與工程,或前置專業(yè)為材料相關 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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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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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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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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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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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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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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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 生物醫(yī)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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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5 | 軟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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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 | 電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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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6 | 材料與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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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 | 資源與環(huán)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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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7 | 納米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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