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目前,我校師生在校園內及周邊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含燃油助力車、大功率電動車,下同)、不戴安全頭盔、超速行駛、超載行駛、酒后駕駛、亂鳴飆車等違法行為日益增多,存在較多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對在校師生和周邊群眾的生命安全構成較大威脅,也嚴重影響了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和校園安全穩(wěn)定,廣大師生反響強烈。
根據《河南師范大學校園交通秩序管理規(guī)定(試行)》(師大保〔2019〕2號)有關要求,結合新鄉(xiāng)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對我校發(fā)送的《關于加強校內無牌無證摩托車(燃油助力車)安全管理的建議函》有關建議,為維護校園及周邊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涉及我校師生的交通事故發(fā)生,確保廣大師生人身安全,經學校綜合治理委員會研究,決定進一步加強對我校校園內摩托車的安全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3日起,禁止學生(含留學生)及外來社會人員駕駛摩托車進入校園和在校園內行駛,禁止教職工(含外籍教師)駕駛證照不全的摩托車進入校園和在校園內行駛。
二、2020年2月23前,請駕駛以上類型車輛的各級各類學生,限期將本人的摩托車駛離校園,妥善處理。
2020年2月24日-28日,綜合治理辦公室將會同轄區(qū)公安機關,對校園內的摩托車進行集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期間,車主可憑車輛相關手續(xù)到綜合治理辦公室認領車輛并及時駛離學校。逾期無人認領的車輛,綜合治理辦公室將聯合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處置。
三、綜合治理辦公室制作有以上類型車輛的校園通行標識牌,需要駕駛摩托車出入校園的教職工,請及時到指定地點按要求懸掛并服從門衛(wèi)管理人員的引導,以免給您的出行帶來不便。
嚴禁假借教職工名義為學生和外來社會人員辦理校園通行標識牌,綜合治理辦公室將把統計登記在冊的教職工車輛信息報送至新鄉(xiāng)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四大隊、五大隊備案。
四、全校各單位請將本通知精神及時傳達至每一位師生員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并講清利害關系、做好宣傳解釋,配合學校做好加強校園內摩托車的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共同維護文明有禮的校園交通秩序。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一,大功率電動車是指車輛自重≥40kg,時速≥20km的電動自行車。
第二,摩托車通行標識牌辦理有關事項。辦理時間:2020年2月9日起;辦理地點:東校區(qū)南門西側門衛(wèi)值班室;其他要求:辦理人須攜帶本人的工作證、摩托車駕駛證、行駛證、強制險的原件和復印件,并按要求登記有關身份信息。
第三,結合學校綜合治理工作一票否決政策規(guī)定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獎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對拒不服從校園交通管理或門衛(wèi)值班執(zhí)勤人員交通指揮的,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至所在單位、校內通報、紀律處分,并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停發(fā)精神文明建設獎;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并根據處分處罰情況停發(fā)精神文明建設獎。
黨委保衛(wèi)部、保衛(wèi)處、綜合治理辦公室
2020年1月6日